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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在管理局11届会议理事会上讨论新资源勘探规章草案下步工作时的发言

刘振民

  中国代表团向主席先生表示祝贺!在您的领导下,理事会对新资源规章进行了一读。是否完成了一读,由您来判定。我们认为已经完成了一读,也因此祝贺其他代表团。

  中国代表团同意俄罗斯的意见:理事会是管理局中制定规章的机构,对法技委有关规章的建议进行审议。我们认为,理事会应在各国代表团已达成一致的和未达成一致的条款及相应观点的基础上,于下届会议召开之前整理出规章的新文本。在此过程中,理事会应考虑是否将未达成一致的地方用方括号加以标示的问题。

  中国代表团认为各国代表团无需讨论有关规章'问题单'的议题。如果您认为需要就此征求法技委的意见,那么您可以自己去征求。理事会没必要去征求法技委的意见,当然在某些方面,理事会需要法技委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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