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国秘书长向第62届联大提出“海洋和海洋法”报告增编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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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0日,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向联合国大会第62届会议提出“海洋和海洋法”报告增编2(A/62/66/Add.2)。该增编报告根据联大第61/222号决议第91和92段的要求而编写,主要就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有关的问题提供资料,具体包括:人类活动对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环境影响;国家之间以及相关政府间组织和机构之间为养护和管理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而开展的协调与合作;划区管理工作的作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的遗传资源;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方面是否存在治理或规范漏洞这一问题,以及如果存在又应如何解决。 上述报告旨在协助不限成员名额非正式特设工作组在其将于2008年举行的第2次工作组会议上审议有关问题并拟定其工作议程。该工作组根据联大第59/24号决议第73段的要求而设立,其任务是研究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有关的问题,以便:(a) 回顾联合国和其他相关国际组织过去和现在就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的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进行的活动;(b) 审查这些问题的科学、技术、经济、法律、环境、社会经济及其他方面;(c) 查明关键问题,对其进行更详尽的背景研究将有助于各国审议这些问题;(d) 酌情指出可用于促进国际合作和协调,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办法和方法。2006年2月,该工作组在纽约举行了首次会议。 附:联合国秘书长向第62届联大提出的“海洋和海洋法”报告增编2 (PDF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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