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第20届会议在纽约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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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7日至9月14日,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第20届会议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19名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选举巴西籍委员德阿尔布克尔克为委员会主席,选举尼日利亚籍委员阿沃西卡、挪威籍委布雷克、俄罗斯籍卡兹明和韩国籍委员朴永安为副主席。当选的主席、副主席任期两年半,可连选连任。 会议主要就有关国家向委员会提交的划界案进行了审议。 对于澳大利亚于2004年11月15日提交的划界案,在委员会第19届会议期间,小组委员会已结束对该划界案的审议,并将所拟建议提交给委员会。本届会议上,委员会详细审议了小组委员会提交的建议。鉴于目前正在审议的某些紧要问题,委员会决定将上述建议的核准事宜推迟到第21届会议。 对于新西兰于2006年4月19日提交的划界案和挪威于2006年11月27日提交的划界案,本届会议上小组委员会继续开展有关审议工作,并决定在20届会议续会期间继续审议该划界案。 对于法国、爱尔兰、西班牙和英国于2006年5月19日联合提交的划界案,应小组委员会的请求,本届会议期间,委员会审议了同联合划界案件有关的一般性原则事项。委员会认定,两个或更多的国家在存在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的争端或其他未解决的陆地或海洋争端的情况下选择提出联合划界案的问题,属于程序性质,不改变《公约》第76条赋予它们权利的实质内容。委员会还指出,联合划界案中提出的大陆架外部界限所导致的大陆架总面积不能大于各国在单独提出划界案时提出的大陆架外部界限形成的大陆架个别面积之和。换言之,在任何联合划界案中,每一沿海国必须就大陆坡脚、所用的公式、制约因素和各自的外部界限,自行确定一套标准。根据有关安排,小组委员会将在第20届会议续会期间继续对该划界案的审议,并可能在21届会议期间向委员会提交就该划界案所拟定的建议。 对于法国于2007年5月22日提交的划界案,委员会本届会议上成立了审查该划界案的小组委员会,中国籍委员吕文正被任命为该小组委员会7名成员之一。按照委员会第18届会议所作的决定,在审议划界案时,只应有三个小组委员会同时运作。鉴此,考虑到目前已有另外三个小组委员会在积极审议其他划界案,委员会决定,将从第21届会议开始才正式审议法国提交的划界案。本届会议上,法国代表就该划界案(代表海外省法属圭亚那和新喀里多尼亚领地)作了陈述。他在谈及与划界案有关的争端时指出,由于瓦努阿图就位于新喀里多尼亚领地东南部分的马修岛和亨特岛提出异议,法国要求委员会不要审议其划界案中有关新喀里多尼亚大陆架东南部分的内容,但此举不应被理解为承认瓦努阿图的立场。 会议还就委员会今后会议的安排作出决定。根据有关决定,委员会将于2008 年1 月21 日至2 月1 日举行第20届会议续会,委员会第21届会议和第22届会议将分别于2008 年3 月17 日至4 月18 日、2008年8月11日至9月12日举行。在第21和第22届会议上,2008 年3 月31 日至4月11 日以及8 月18 日至29 日期间将举行委员会全体会议;而在2008年3 月17 日至28 日、4 月14日至18 日、8 月11 日至15 日以及9 月2 日至12 日期间,委员会将在法律事务厅海洋事务和海洋法司的地理信息系统实验室及其它技术设施中,对各划界案进行技术审查。
附:大陆架界限委员会主席关于委员会工作进展情况的说明-第20届会议(PDF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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