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国将召开海洋问题非正式协商进程第7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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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和海洋法问题不限成员名额非正式协商进程第7次会议定于2006年6月12~16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联大第60/30号决议认为,非正式协商进程有助于加强联大关于海洋与海洋法的年度辩论,决定今后3年中继续维持协商进程,在联大第63届会议时再次审查其效力和作用。按照这一决议,在与各代表团协商和2006年3月16日非正式筹备会议的基础上,会议两主席(加拿大Lorraine Ridgeway女士和智利Cristian Maquieria大使)提出了第7次会议的组织方式及会议议程。 会议重点将围绕“生态系统方法和海洋”议题以全会和小组专题讨论的形式进行。专题拟讨论的内容涵盖:1)如何定义生态系统方法?为何需要确立生态系统方法?生态系统方法的目标;2)全球层面上的法律和政策框架:具法律拘束力的法律文书,和目前尚不具法律拘束力的法律文书与安排;3)生态系统方法的发展;4)能力建设的有关活动。 专题讨论将分两部分进行:1)生态系统方法的一般议题,其中包括:A、概念问题,如生态系统方法的定义、不同定义的含义,生态系统方法的目的、发展、执行及原则;B、科学问题,着重于应用科学和其他有关能力要素;2)生态系统方法的执行,将分为国家层面,和全球及地区层面来交流、分享有关经验和观点以明确有关政策和管理问题,以及成功的关键要素、需要填补的空白和能力建设要素。 会议涉及的其他相关议题包括:海洋问题的合作与协调机制,特别是“生态系统方法和海洋”领域的合作与协调问题,以及前几次会议的相关问题和未来需进一步讨论的议题。会议两主席将提出小组专题讨论和全会讨论的总结报告。会议将向第61届联大提交“海洋和海洋法” 议题下审议的相关内容,并确定联合国未来应考虑的海洋议题。 相关链接: 非正式协商进程第7次会议有关安排和临时议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