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问题非正式工作组会议在纽约召开 |
|
2006年2月13-17日联大不限成员名额非正式特设工作组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会议,研究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各国代表团、联合国机构、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间组织代表250多人与会。 非正式特设工作组是根据2004年11月17日联大第59/24号决议设立的,其任务包括:(a)了解联合国和其他相关国际组织过去和现在就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的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进行的活动;(b)审查这些问题的科学、技术、经济、法律、环境、社会经济及其他方面;(c)查明关键问题,对其进行更详尽的背景研究以有助于各国审议这些问题;(d)酌情提出可用于促进国际合作和协调,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办法和方法。 会议按上述任务,广泛讨论了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洋生物多样性相关的议题,其中包括: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洋生物多样性的法律制度;渔业活动、特别是底部拖网捕鱼对深海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公海保护区;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深海基因资源;海洋科学研究;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与有效参与;国际协调与合作等。在对这些议题广泛交换意见基础上,会议两主席以个人名义在会议结束前提出了一份趋势总结报告,其中列举了未来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清单。 联大第59/24号决议强调广泛提供工作组会议结果的重要性。作为非正式工作组会议情况的反映,会议将形成一份总结性的文件,以反映各国代表团和与会者的有关观点和讨论情况,重点将反映促进国际合作与协调的方式与选择,列明需要进一步开展背景研究的难点问题与议题。该文件与会议两主席的趋势总结报告将作为联合国秘书长提交第61届联大审议的有关海洋问题报告的附件。从本次会议与会者的普遍观点看,考虑到深海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问题的复杂性,联大作为讨论这一问题的合适论坛,此次会议可能仅仅是工作组系列会议的开始。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深海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问题近年来日益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2004年6月召开的联合国海洋问题非正式协商进程第5次会议曾重点审议过这一问题,但在许多方面反映了国际社会对这一问题仍缺乏足够的知识与共识,需要汇集科学、技术、经济、法律、环境等各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意见。现阶段以非正式工作组会议的方式和对会议不预设结论的做法有利于各国与国际组织代表就深海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难点问题坦率交换意见,并就最终的法律制度问题和短期内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寻求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