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60届联大通过关于海洋和海洋法的决议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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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9日,联合国大会(大会)第60届会议以141票赞成、1票反对(土耳其)和4票弃权(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利比亚和委内瑞拉)表决通过了题为“海洋和海洋法”的决议草案(A/60/L.22),通过的决议草案被列为联大第A/RES/60/30号决议。 该项决议是在大会第60届会议审议了联合国秘书长关于海洋和海洋法问题的报告、该报告增编以及联合国海洋和海洋法问题不限成员名额非正式协商进程(下称协商进程)第六次会议报告、关于对海洋环境包括社会经济方面的状况作出全球报告和评估的经常程序的第二次国际研讨会报告和第十五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公约)缔约国会议的报告的基础上作出的,内容广泛,涵盖了前述报告中的各个主要方面。 除其他事项外,大会在该决议中作出决定,将协商进程的任务期限继续延长三年,并由大会第63届会议再次审查其效力和作用;大会还核可对海洋环境包括社会经济方面的状况作出全球报告和评估的经常程序问题第二次国际研讨会的结论,决定进入“评估各种评估”的启动阶段,并决定作出组织安排,包括成立特设指导组,以监督“评估各种评估”的执行情况。 附:联合国大会第60届会议通过的“海洋和海洋法”决议草案 (PDF格式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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