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出席国际海底管理局第14届会议副代表王宗来副司长在理事会上的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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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女士: 很高兴看到您主持理事会会议,祝贺您当选本届理事会主席。中国代表团相信,在您的领导下,我们的会议会取得成功。同时,中国代表团感谢秘书处为审议硫化物探矿和勘探规章所做的准备工作,这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文件。 关于《“区域”内多金属硫化物探矿和勘探规章草案》,中国代表团认为我们正处于一个重要的十字路口上。我们需要慎重考虑下一步该怎么走。正如秘书处在ISBA/14/C/4文件第9段中指出的那样,在《多金属硫化物勘探规章草案》涉及到的“关键实质性问题上”迄今未能取得重大进展,这些问题包括:(a)多金属硫化物勘探区面积的确定公式;(b)渐进性勘探规费制度的采用;(c)放弃时间表;(d)管理局参与制度。除了上述问题之外,还有一项重要的相关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这就是反垄断的问题。 像其他代表团一样,中国代表团几年来积极认真地参与了规章草案的讨论。近年来,中国科学家还充分利用各国科学家的研究成果,对规章涉及的科学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我们的科学家愿意向理事会报告有关海底硫化物研究的最新进展,与大家分享。中国代表团认为,有关问题中最关键的是勘探区和保留区的面积大小及区块的组合形式问题。该问题与渐进性规费制度、区域放弃、反垄断等其他问题密切相关,也是解决其他问题的基础。这个问题不仅涉及海底多金属硫化物资源的复杂特性,也涉及多金属硫化物资源在国际海底区域的分布;不仅涉及海底多金属硫化物的资源因素,也涉及海底多金属硫化物的采矿因素;不仅涉及对海底多金属硫化物的科学认识,也涉及对多金属硫化物资源的经济分析等等。解决这个复杂的基础问题,没有省时、省力的捷径,必须在充分科学调查和论证的基础上,作出科学的判断和结论。否则,《规章》的制订将失去基本的合理性和严肃性,最终损害“区域”作为“全人类共同继承财产”这一根本原则。 鉴于上述,中国代表团认为,在目前阶段,规章的审议工作应审慎行事,不能急于求成。为了更好地审议规章草案,有必要在海底多金属硫化物的资源属性、地质特征、地理分布、经济分析以及勘探技术等方面开展更深入的、有针对性的研究工作,以期科学、合理地解决硫化物勘探区和保留区面积以及区块组合形式等基本问题,推进规章的审议进程,保证“区域”制度的有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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