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海底管理局任命捐赠基金咨询小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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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国际海底管理局任命中国常驻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陈京华大使等7人为“区域”内海洋科研捐赠基金咨询小组成员。 捐赠基金设立于2006年8月,旨在促进和鼓励在国际海底区域内为全人类的利益进行海洋学研究,特别是支持发展中国家合格的科学家和技术人员参加海洋科学研究,并通过培训、技术援助和科学协作方案等方式,向他们提供参加国际技术和科学合作的机会。 基金的初始资本包括已登记先驱投资者按照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决议二第7(a)段的规定向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国际海洋法法庭筹备委员会缴付的申请费截至2006年8月18日的余额及累计利息。中国大洋协会是上述先驱投资者之一。 按照海管局大会第13届会议的有关决议,海管局秘书长应任命由6至9名海洋法及其执行方面的知名人士组成的咨询小组,任期三年,目的是评估有关申请,并就颁发基金奖助金事宜作出推荐。秘书长将根据咨询小组建议,用基金的款项提供财政援助。提供基金援助的申请通常由海管局的发展中国家成员提出。不过秘书长可以接受任何其他国家的申请,只要他确信该申请将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科学家。 根据上述决议,咨询小组成员的任命还应适当尊重公平地域代表性;小组应包括:(a)常驻海管局代表;(b)国际性教育机构或组织代表;(c)与管理局工作密切相关的个人。海管局秘书长应每年提供一份咨询小组成员名单,作为秘书长年度报告的附件。 此次海管局任命的是捐赠基金首届咨询小组成员,其人员组成如下: 1、中国常驻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中国驻牙买加特命全权大使陈京华阁下 2、智利常驻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智利驻牙买加特命全权大使Alfred Garcia Castelblanco阁下 3、法国常驻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法国驻牙买加特命全权大使Francis Hurtut阁下 4、牙买加常驻国际海底管理局副代表Coy Roach先生 5、墨西哥Nacional Autonoma de Mexico大学海岸与海洋学系统学术小组主任、得克萨斯A&M大学教授、国际海底管理局法律和技术委员会委员Elva G. Escobar博士 6、夏威夷大学海洋学系教师Craig Smith博士(他在广泛领域与海管局开展合作,致力于有关太平洋深海区域结核采矿所致环境影响的评估与管理工作) 7、英国南安普敦国家海洋学中心海洋地质学家Lindsay M. Parson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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